【抗击新冠】为什么越界的行政行为会恶化疫情?|盛洪

盛按:在一些国家完全取消防疫管制、恢复正常的对比下,大陆中国又出现一波大的新冠病例浪潮。上海、深圳、长春等大城市先后封城或管制大面积地区,曾经在武汉、西安等地出现的侵犯人权、不顾民生的恶性事件又在出现。长春的一个女童因核酸检测问题拖延导致死亡,几个北京女孩夜间被困在燕郊北京之间的桥上,深圳快递骑手突然发现无法回家休息,……这说明,这个社会缺少纠错机制,一错再错。这个错误是这个防疫机制及其目标本身造成的问题。虽然按绝对数,这波疫情算不了什么,但与“清零政策”的目标期待相比,却显得很突出。这种情况进一步让人们确信,正是这种“清零政策”及其机制,造成了大陆中国过度防疫、又始终不能“清零”的结果。首先,“清零政策”所依赖的系统是行政系统,它依靠行政人员的聚集和频繁强制民众核酸检测和转移隔离,是病毒聚集和传播的主要媒体和渠道;并且当行政系统出现携带病毒者,它倾向于隐瞒不报。这是一个解释为什么现在在各地会突然莫名其妙地出现严重疫情的假说。其次,在这种防疫体系下,“清零”目标不可能实现,却会持续地给社会带来麻烦和负担,恢复常态遥遥无期。这两点,我在这篇文章已经做了初步讨论。这本是针对去前年武汉过度防疫进行的分析。后来我又就瑞丽、额济纳等地的过度防疫写了一篇题为“在宪法框架下科学地防疫”的文章,进行了进一步分析。现在这种情况还是没有改变,武汉的错误一犯再犯,遂有理由再发此文。(2022年3月17日)

盛按:最近身体好转,准备出京自驾。没想到想去的目的地省份都至少要求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证明,不管你是从哪儿去的。另又看到某律师抱怨,高铁刚到重庆站就被强制要求接种疫苗。还有据说回北京的车要排数小时的长队。在许多地区,只要一个人核酸检测阳性,不仅他居住的整个楼、周边的几个楼全被封闭隔离14天。甚至居民被要求转移到饭店去住。更有长沙地铁要求出示接种疫苗证明。……这比去年疫情最严重时还要繁琐严苛。看来这是不受约束的行政权力防疫模式又进一步走向极端。因为单一防疫指标考核,一旦出现纰漏,就遭严重惩罚。下级政府官员完全没有法律手段对抗上级政府的不当惩罚,使得地方官员的防疫权重数倍数十倍于民众的其它权利和利益。民众没有任何手段约束他们的权力,使得地方官员任意把防疫的成本加于普通民众身上。这使得民众在人身自由,财产价值,生活质量以致生命安全方面都受到普遍的、但被压制和掩盖的损失。纠正此问题,必须要把防疫工作放在宪法和法律之下。本文是对去年武汉防疫时偏重使用行政手段的批评,同样也可以用于对现在其它地方类似问题的批评。(2021年8月30日)

盛按:最近又看到所谓“清零”和“与病毒共存”之争,其实表述得不太准确,都只是说目标,而没有说成本。而关键就在于成本。这又涉及防疫模式的不同带来的成本的多寡。中国采用政府强制性行政手段,其特点是集中资源实现一个单一目标,而不管其带来的综合性结果。往往能在短时间内实现这一目标,但同时以损害公众和社会的其它方面的权利和利益为代价。而政府又同时控制舆论、封锁消息,突出宣传它所达到的单一目标,而对其所带来的损害和成本隐而不谈,也不让民众谈。这误导了很多人的判断。我们要做的是,严格保护民众的表达自由的宪法权利,让大家充分讨论特定防疫模式的成本和收益。我在去年发出的这篇文章,是这一讨论中的一个声音。再发。(2021年8月13日)

盛按: 疫情再起。石家庄等地又封城。手段与一年前武汉封城相比没有多少改进。公交、出租车停运,私家车限行,小区和村子不让进出,物资运不进去,快递停顿,物价高企。甚至老汉买烟与疫情管制人员口角竟被绑在树上。这是行政部门在缺少约束的情况下,过度扩张权力边界所致。本文去年对武汉发生的这类问题作了分析和批判,指出其既侵犯权利,又恶化疫情。现再发。(2021年1月24日)

抗疫以来,武汉及其它城市政府都分别采取了封城或隔离等强制性措施。有一种似是而非的看法认为,采取这些强制性措施是理所当然的,并且强制性越强,封锁的单位越小,对公民的自由限制得越多,效果会越好。这涉及对政府行政行为与其它行为,如市场行为和公民自治行为的性质判断。最后可能归结为这样的问题,在抗击传染病爆发期间,行政行为是否有一种压倒的优势,以致可以违反宪法对公民权利的规定,越界侵入公民的自由边界,否定市场行为和公民自治行为;或者相反,这种越界的行政行为同时也可能导致疫情的恶化?更抽象地说,抗击传染病流行期间,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人身自由,表达自由,财产权利,住宅权利,经济自由权利和人格尊严等,是否与抗疫之间存在严重冲突,以致可以不经法律正当程序就过度压缩这些权利?我们可以先看一下武汉的表现。

图1 武汉新冠肺炎新增确诊人数

数据来源: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说明:我们知道这一数据受到各种因素,如瞒报,漏报,延迟确诊,死因错写为其它疾病,以及政府换人因素的影响,并不能准确反映实时的动态,但仍假设这些因素是系统性地影响,从而可以比较和相对判断。

上图是武汉市在封城前后的新增确诊病例数。这能看出什么呢?虽然我们知道,武汉的确诊病例是大大压低了的数字,但我们仍然把它看作是一个反映感染人数的相对指标。钟南山团队的研究指出,新冠肺炎病毒的潜伏期中位数是4天(W. Guan et al., February 28, 2020)。这意味着,平均而言,在武汉封城4天以后显现症状的人是在封城以后受到感染的。如果我们认为确诊病例数与受感染人数有一种相关关系,且假定确诊时间是在潜伏期过后的两天左右,我们就能从1月29日开始观察确诊病例的趋势,从而判断武汉封城是否减少了传染。从上图可以看出,自1月29日以后,新增确诊人数一路上升。到2月12日,因武汉市更换领导,跳升到13436的新增确诊病例数显然是释放前任压制和瞒报的病例数,而不是自然趋势。我们可以将在此后6天内,即到2月18日的新增确诊病例数算做前一任武汉市党政领导防疫措施的结果。

为了熨平各种因素导致的波动,我们采用平均数看一看。我们发现,封城前受到感染并在症状出现后就医并被确诊(1月21日至1月28日,以后称为“第一阶段”)的日平均人数为206人,封城后至更换领导时受到感染并在症状出现后就医并被确诊(1月29日至2月18日,以后称为“第二阶段”)的日平均人数为2002人,在此之后受到感染就医并被确诊(2月19日至3月4日,称为“第三阶段”)的日平均人数为329人。第二阶段几乎是第一阶段的10倍,由于我们将第二阶段的计算时间从封城时间向后移动了6天,所以这种确诊人数的显著增加不能不与在封城之后武汉市政府的作为有关。由于我们知道受感染人数远远大于被确诊人数,现假定为后者的10倍,我们就可以认为,在这一阶段中,武汉政府的措施恶化了防疫形势

2 三阶段武汉新冠肺炎新增确诊平均人数

说明:根据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数据计算。

从总体看,宪法是一个社会契约。这是公众为有效处理他们的公共事务而形成的一组原则和制度框架。其核心内容是,为了有效保护公众的上述基本权利,需要成立一个公共机构,他们授权这个机构具体提供公共物品,同时同意拿出自己收入的一定比例为公共物品付费,并授权它在必要时采取合法的暴力。为保证这个公共机构不致偏离他们的初衷,他们在契约中宣示了他们的基本权利,并规定这个被设立的公共机构的唯一目的就是保护这些基本权利,并规定了监督和制约这一机构的原则和制度,这包括前述“表达自由”原则(《宪法》第35条),也包括对政府机构和官员批评和检举的权利(第41条),规定全国人大要“受人民监督”(第3条),并有“监督宪法实施”的职责(第62条),设立监察机关(第123条),“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第127条),以及进行“合宪性审查”等等。公共机构中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实行这一社会契约,如果违反宪法、侵犯公民的宪法权利,他们就没有在公共机构工作的合法权力。

一言以蔽之,这个宪法框架就是既要保证公民利益能由这一公共机构有效保护,又要防止这个公共机构蜕变为掌权者牟取私利的组织。一个简单明了的标志,就是这个公共机构是否在它应该处于的恰当位置。简略来说,一个社会包括三个部分,一是公民领域,一是市场,一是公共机构。一般而言,公共机构只是用来处理公共事务,私人事务由市场和公民领域来处理。如果公共机构不当地侵入市场或公民领域,就会带来权利侵害和效率损失。宪法原则是人类历史兴衰得失的经验总结,在中国大陆还包括文化革命这一惨痛教训的痛定思痛。这在疫情爆发的特殊时期也依然正确和有效,所不同的只是具体形式。如对某一种商品的需求突然增大时,公共机构可动用公共储备资源以平抑价格,或对每人的购买数量加以限制;在公民领域自救时缺少资源,公共机构可以予以帮助,等等。在极个别时候,如对有高度传染危险的场所或个人,在经法律正当程序后可采取强制措施。如果这时在本职领域不作为、或不当地越界侵入市场和公民领域,就可能造成恶化疫情的结果来。

关于一个理论上的政府在新冠肺炎这样的疫情下应该作的事情,主要有以下四点。第一是及时提供真实的公共信息;第二是保证医务人员的安全和医院物资充足供应;第三是及时建立隔离区,第四是救助弱势群体。关于武汉市政府是否作到了这几点,已有大量的报道,相信自有公论,我也暂不在此进行讨论。值得我们重点讨论的是,不少人认为,武汉市政府在封城之后的过多强制行为是必需的,有助于防止病毒的传播。武汉市长周先旺在接受官媒采访时讨好地说,他们甚至“硬了一拍”。然而,我们都知道“过犹不及”的道理。况且所谓的“硬”往往与对公民权利的侵犯有关。前面说过,公民的宪法权利是总结了历史的经验教训的一般原则,不是在防疫时期就可以轻易违反,且还会带来好的结果。实际上,政府越界的行政行为会在两个方面损害防疫期间公民的利益以致生命。第一,行政行为是单一目标的,用强力实施行政行为会损害这单一目标之外的公民的综合利益;第二,即使在实现单一目标的范围之内,行政行为也不考虑这单一目标与成本之间的关系,甚至有可能得不偿失。最终,可能加重民众健康、生命和财产的损失。

这是为什么呢?首先我们要弄清行政行为与市场行为或公民自愿行为之间的区别,它们的特性在防疫期间有何利弊。我们知道,传染病是靠人与人之间的近距离接触传播的。这涉及人口密度、接触重复次数和接触强度。我在“既要防疫,又要交易”一文中指出,所谓“人口密度”反过来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平均距离,人口密度越高,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越近,越有可能传染。而更应加以注意的是“动态人口密度”,即人们聚集起来举行各种活动,就是动态地增加了人口密度,因而更容易传播病毒。所谓“接触重复次数”就是人与人之间重复接触的次数,重复次数越多,越容易传染。尤其是固定与他人多次重复接触,这被称为“持续性重复接触”,传染的几率就更高。所谓“接触强度”,是指人与人之间接触的程度。是擦肩而过,还是面对面交谈,还是握手寒暄,还是肢体强力扭打,传染的几率是不一样的。

用上述标准来衡量,行政行为比市场行为或公民自治行为更容易导致病毒的传染。首先可以看行政体系本身的特征。这是一个靠人与人的聚集运作的体系。行政体系最主要的形式就是开会,开会就要求人们聚集在一起。而行政体系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固定的,上下级,同事,单位间合作者等等,他们之间会经常开会或碰头,接触频率很高,且是持续性重复接触。再看在行政体系对公民采取强制手段时,经常会肢体接触,甚至强力扭打,这更带来病毒传染的风险。再者,行政机构的聚集包括上下级之间的聚集,包括各单位之间的聚集,也包括不同区域人与人之间的聚集。这又形成一个病毒扩散的网状通道,会导致病毒跨单位、地区和层级传播。

而在市场中,人们并不一定要聚集,他们分散地挑选自己想要的商品,然后付款离开。当然如果是网购,就更不需要与他人接触。由于到超市去购买并没有固定时间,也不会与特定的人多次碰面,人们之间是“随机相遇”,所以即使有时会有些拥挤,也不会有“持续性近距离接触”。公民之间也经常会有聚会,但都不是必需的,在防疫期间大多会自动停止。因为市场行为和公民自治行为都是自愿的,所以不存在接触强度高的情况。行政行为与市场行为比较,有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一个人要去到县城为妻子买药,就要村里开证明,镇长批准,一路上经过24个关卡(安晴明,2020年2月29日)。这无端增加了26次人与人的近距离接触。而如果没有这些行政行为,他只需直接到县城买药,只会在买药时与别人近距离接触,而他骑摩托车一路上只会与他人一闪而过,基本没有传染的可能。哪种方式更会带来传染,不是一目了然吗?

因而仅从行政系统本身的特性来看,也不是防疫期间应该借重的恰当形式。由于这种形式本身就存在重大风险,就应该只能在别的手段已经穷尽,“不得不”时才能使用,而不是像某些似是而非的看法那样,防疫期间要更多地使用行政手段。在这时,防疫的技术性要求与宪法原则有着高度的一致性,即宪法禁止行政部门跨出自己的边界侵犯市场和公民领域,而技术性要求不能让更具传染性的组织过多介入防疫。这不仅不利于防疫,而且也给行政人员带来被感染的危险。因而,当我们看到武汉封城后感染得病的人数不成比例地高于在封城前感染的人数时,我们就会对武汉政府在封城后的所作所为产生怀疑,即它不当地越界采取行政行动,导致本来不该感染的人受到了病毒感染。我们的基本评判标准是,武汉政府的行为是否人为地增加了人们的聚集,是否增加了人与人之间的持续性重复接触,是否增加了人与人之间的接触强度。

根据上述标准,武汉政府的第一件错事,就是在封城后仍然侵犯公民的自由表达权利,尤其是在网络领域,由此导致本来不应出现的高概率携带病毒人群的聚集。实际上,在这次新冠疫情爆发前的数年里,移动网络技术已经相当发达,但武汉政府在总体上是把移动互联网当作“敌人”,在其中的信息中寻找“敌情”;完全废弃了将互联网作为疫情信息来源,沟通和纠正错误信息的平台。从而大量疑似患者不能通过网络挂号,并由网络实时滚动公示排队情况,而只能到医院现场排队。而医院是一个患者集中之地,病毒浓度最高。排队是一种高密度集聚形式,人口密度约为100万人/平方公里。假定他们之中有20%已受感染,而在大街上随机遇到的一个人携带病毒的概率只是1‰,病人及家属受到感染的概率将是在大街上的200倍。SIEM模拟显示,自1月23日以后的十天之内,由于不能网上挂号而到28个定点医院排队的患者及其家属,平均每天会比网上挂号多增加约1100个感染者,十天约增加个11000人左右感染者。按0.46%的病死率,也会有50多个生命陨灭。

图3 武汉定点医院排队导致感染人数增加示意图

说明:本图的数据由SIEM模拟生成。图中第三维高度代表感染人数,高的柱子代表在定点医院排队导致的感染人数显著高于其它地区。

而武汉政府在剿灭互联网信息的同时,却采用了效率最低的层级筛查、汇报和集中信息的方法。互联网是一个扁平化的系统,从普通居民到市政府甚至中央政府,只有一个层级,且技术上极为迅速。但由政府行政部门从最基层收集信息,则要经过多个层级,如“网格”,街道办事处,区,市,省,中央。即使只到市级,也要经过四个层级。而手段也是非常初级的,要靠填写纸质表格,还有可能政出多门,不同的政府部门要分别填写。最基本的填表还需要入户,这又带来传染风险。这一过程还会因层级过多而带来的信息失真,甚至由于各级行政人员的疏忽或私心而人为地阻断信息。在另一方面,他们的信息又高度地不透明,人们并不知道,他们告诉政府的信息是否能够帮助他们改善境况。已有人因长时间等不到诊疗安排的信息而在绝望中自杀(《欣文网》,2020年2月17日),一个父亲因为怕在等待中传染家人而离家出走(荆楚视野,2020年2月25日),一个女儿为母亲迟迟得不到救治而在阳台上敲锣(萧辉,2020年2月9日)。

第二个错误,就是武汉政府在封城和隔离的名义下,过度地限制了公民的人身自由。其中很不恰当的,也是后果最严重的,就是禁止私家车行驶。宪法规定的人身自由,即使是在抗疫期间,也只有在提出充分理由,并经过法律正当程序,才能予以限制。而武汉1月26日限制机动机的公告只是由武汉新型肺炎防控指挥部颁发。后来于2月20日更是由武汉交通管理局非正式发布一个“禁止一切车辆通行”的所谓规定。在私家车成为基本交通工具的今天,限制使用私家车就是一种对人身自由的限制。我在“既要防疫,又要交易”一文中说过,私家车是最好的“动态隔离设施”。没有了私家车,其实增加了传染的几率。

首先是5万多医护人员就无法自驾去医院,尽管有武汉的志愿者群体接送他们,但由此带来的是更大的传染风险。医护人员本身就有着很高被传染的风险,每天要由相对固定的志愿者接送,就会造成比开私家车更多的传染。一名叫何斌的志愿者,就是在接送医护人员的过程中染病身亡(黄霁洁等,2020年2月4日)。还有数万患者也要依赖120或志愿者的车到医院去,增加了患者与其他人的接触。患者或者自己走路到医院,这又增加了他们在一路上受到感染的风险,且路途辛劳更恶化病情。按武汉医护人员总数约为58000多人,已有1102人被确诊(界弟,2020年2月15日),他们受到感染的几率是普通市民的17倍;而我们前面已经假定,到医院就诊的患者有20%是新冠肺炎患者;如果每天志愿者接送医务人员往返5万次,患者2万次;由于汽车是密闭空间,即使有所防备使感染几率下降为原来的1/10,每天也会增加200多个感染者。

第三个错误,就是封锁居民小区,限制居民出行。这样做就必须要安保人员持续站在小区门口,检查进出的居民。如果武汉任何一个人携带病毒的概率是1‰,这些在小区门口检查进出的人会因长时间多次重复与他人接触,其受到感染的概率将100倍于一般人。而一旦他们受到感染,又会传染给所有进出小区的人。假设武汉有7000个小区,平均每个小区1000人,居民进出要受到盘查,盘查的人受到感染的概率100倍于其他人,这些小区的居民也会承受100倍于小区不被封锁的受感染的风险。假设每天每个小区有100人出入,全武汉就可能有700个盘查人员或居民受到感染。而如果取消这些小区的封锁,居民们自由出入,他们也有可能受到感染,但几率低很多,如果他们不介意与他人交往,假设他们每人与其他10个人接触过,全武汉也可能会有7人受到感染;如果他们小心谨慎,戴上口罩,与他人保持距离,就可能不会有一个人感染。

由于小区被封锁,私家车禁行,患病信息不能发出,政府行政系统信息不畅且不透明,大量新冠肺炎患者不能及时得到医治,在相当长时间内也没有隔离区可去,或者想去也没有车,结果只能在家中等待,同时传染给家人,家庭传染的概率几乎就是100%,造成不少全家感染甚至死亡的案例。护士柳帆因在初期没有防护服,感染了病毒,并传染给父母和弟弟常凯,在得不到医治和隔离的情况下,全家身亡(你们的中产先生,2020年2月17日;界弟,2020年2月15日)。一个医生叙述,一位住院的老年妇女,对老伴因新冠肺炎去世的消息已经麻木,因家里其他人都已隔离,而没有人给她送牛奶(《环球网》,2020年2月12日)。在信息被压制的情况下,可能还有许多没有被报道的全家感染死亡的案例。这种因越界的行政行为导致的“家庭传染”是武汉封城后传染增加的一个重要形式。但由于死在家中,很有可能没有被统计到新冠肺炎死亡数据中。

第四个错误就是,用行政手段来限制居民小区的正常生活,迫使小区居民的自救活动更多地产生聚集。在封锁小区,限制个人采购,且没有私家车的情况下,武汉各小区的公民都自发组织起来自救。他们互助买菜,分享口罩和药品,互相鼓励,等等。由于要团购,居民们不得不更多的直接接触,但比行政行为还是好得多。引起关注的“武汉嫂子汉骂”表明,在初期小区居民一直是由业主委员会组织购买口罩、酒精和进行小区消毒,政府基层的干部根本没有作为。业主委员会与政府基层机构沟通了“无数次”,一直没有回音;却在省市政府要求后,接了“现成的团队”,企图将此前居民自救的事情当成自己的功劳。并且一旦出来做,就采取行政部门特有的繁琐程序,让居民填表。居民被限制自己购买食品和日用品的权利,却让附近超市捆绑销售,结果给居民配送大量他们并不需要的商品,且价格偏高(《新浪视频》,2020年2月23日)。重要的是,这段视频之所以在全国走红,正是因为她所怒骂的是一个普遍现象。但与此同时,政府基层组织因为迫使居民团购或与他们接触,而产生更高的传染风险。

第五个错误,就是命令警察及防疫管制人员过度使用强制力。不仅是过度使用,而且是错误使用。我们发现,至少有三名公民记者被警察强制拘捕,且没有下落的消息。不少居民发布了患病求救信息、或对得不到医治或对医治不满意而发牢骚,会很快受到警察们上门“训诫”。这些显然都是越界的行政行为。应该也有一些强制隔离的行政行为,但总体来讲,绝大多数人愿意就医或者隔离,所以强制隔离的情况应该很少。而过多的强制性行为是在人为增加人与人近距离接触的基础上,加了一个“更”字。一般的设卡盘查,人与人之间尚可保持一、两米的距离,如果时间不长,靠飞沫或气溶胶传染,还需有飞沫或气溶胶的产生,而强制性一定导致人与人的紧密接触甚至强烈扭打,如果当事人携带病毒,就会直接接触传染。其概率显然高于一般的近距离接触。据报道,湖北省的警察和辅警已有404人受到感染(中国新闻网,2020年2月26日),约占总数的4‰,比用官方公布的确诊和疑似人数计算的湖北感染人数占比1.1‰高出271%,显然与他们被要求过度使用强制手段有关。

第六,为了执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单一目标任务,行政部门可以低估其它疾病的治疗,挤占其医疗资源。应该强调,所谓疫情,不应仅指新冠肺炎的情况,而应指在这一期间所有疾病治疗的情况。但只对单一目标负责0的行政官员不会这样综合考虑。已经有消息,一些糖尿病人因为正常医疗资源被占用,无法按常规到医院透析;已有尿毒症病人因无法继续透析而去世。由于私家车禁行,患者很难在更大范围内寻找医疗资源(李少婷等,2020年2月18日)。还有消息说武汉广发肿瘤医院被临时征用,癌症患者被迫出院,无法继续接受医院治疗而死亡(《中国新闻周刊》,2020年2月15日)。这显然也是行政行为的重要弊端。它只关心上级政府当下下达的命令,而不管民众的正当权利是否受到侵犯和他们的综合利益。然而,糖尿病或癌症带来的死亡一点也不比新冠肺炎带来的更“低级”。用别的疾病死亡替代新冠肺炎死亡也是一种疫情的恶化。

第七,由于缺少对政府行政部门的有效约束,这次疫情中也出现了截留捐赠物资优先为已所用,或打着防疫救灾旗号以牟私利的行政官员。常凯在死前哀叹,他因“位卑言轻”,所以排不上救治的队。这种按权排队现象又为一个医生的揭露所证实。一个视频显示,武汉一个小区业主购买了一车菜,武汉城管在光天化日之下将菜抢走。另一个视频显示,在一个医药店,一个声称有“文件”的政府官员拿走一大包口罩。这只是被披露出来的例子,且没有听到被政府叫停和处分的消息。鄂州一个妇女在网上炫耀其警察丈夫一天分到四箱水果(腾讯视频,2020年2月22日),而鄂州的普通居民没有人得到一点这些来自贵州的捐赠。虽然当事派出所所长等领导受到了处分,然而这种将外省捐赠物资优先在行政系统内部分配的作法显然不是这些基层官员决定的。武汉作为湖北省的一部分,这种作法应是一种系统性的作法,显然破坏了防疫期间捐赠物资分配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综上所述,武汉市在封城以后出现的感染人数大幅增加的情况,是越界的行政行为所致。这在防疫的大背景下看似合理的行为,其实适得其反。这也证明了,遵守宪法,保护民众的宪法权利,在任何时候都是政治正确的,不会因为防疫而不再正确。违反宪法,不仅恶化疫情,也恶化民众综合的生存条件。这又可以从与其它模式的对比中得到强化。例如监狱模式。人们会开玩笑说,现在监狱里最安全。这是指监狱是完全封闭的,囚徒暂时失去了公民的自由权利,不能自由进出,封闭措施一直到房间。然而最近爆出武汉监狱有806名囚犯被确诊新冠肺炎,按全国平均比率1.2‰估计武汉监狱中的服刑人员数量,约为1.35万人,确诊新冠肺炎的服刑人员约占6%,而武汉的平均确诊人群比例是0.45%,是武汉平均水平的13。正是因为囚犯完全没有自由,多名囚徒挤在一个房间,信息被控制,囚徒没有防疫意识,集体就餐等,再加上狱卒的欺凌,人与人之间更难避免传染。

另一个模式就是全国的非湖北模式。虽然在全国非湖北地区也有不少越界的行政行为,但这一模式在总体上与武汉模式的区别还是比较明显。第一就是基本上没有像武汉那样禁行私家车,第二是由于感染人数较少,没有出现像武汉那样的大规模到医院排队交叉感染的情况;第三是绝大多数地区非湖北地区没有封闭居民小区,居民可以个人出来买菜。总体来讲,就是越界的行政行为相对较少,强度也较低,所以反而不像武汉那样在封城和隔离以后又引发了那样大规模的感染。将全国非湖北地区的新增确诊数字也分三个阶段,为了去除绝对数的较大差异而只作相对比较,我们分别将武汉和全国非湖北地区的第一阶段的平均确诊数字作为100,则在第二阶段,武汉的平均确诊人数指数是972,而全国非湖北的指数是160这样的区别是非常显著的,强有力地说明,正是武汉政府在封城后越界的行政行为,迫使人们更多地近距离接触,并且是持续性近距离接触,在防疫的名义下反而加剧了病毒的传染。这种感染可称为“行政性感染”。

图4 武汉与全国(非湖北)三阶段新增确诊平均人数指数比较

说明: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武汉卫生健康委员会数据计算。

在第三阶段,虽然武汉的新增确诊人数指数相对于第二阶段明显下降,但这是因为在这时,各种临时医院已经建起,在全国各地三万多医护人员支援下,医疗资源的紧缺已经缓解,隔离区也已经设立,到医院排队和在家里无法隔离的情况也大大减少,所以绝对数字明显下降。但相对来看,全国非湖北地区确诊人数和相对指数下降得更快(见图5)。如果将第三阶段武汉的指数与非湖北的指标相比,差距比第二阶段的差距更大。武汉与非湖北地区新增确诊人数指数比从第二阶段的599%上升为第三阶段的1429%。这说明,武汉在第在三阶段进一步限制公民的自由,2月15日开始禁止居民出小区(徐金波,2020年2月15日),并没有带来更好的效果;反而在恶化居民生活质量和缩小自由空间,增加了居民与管控人员的冲突(长江日报微信公众号,2020年2月20日),甚至出现生命损失;并在出行人数大幅度下降的情况下,提高了既定人数的受感染概率。

图5 武汉与非湖北地区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新增确诊人数指数对比

说明:设武汉和非湖北地区第二阶段新增确诊人数指数为100。

为什么武汉政府会采取这样的措施?这与我国的政府结构有关,也与官员是否遵循宪法有关。前面说过,政府就是用来遵循和落实宪法的,就是要保护公民的宪法权利的。然而近些年来,我国官场却似乎走向反面,即官员们认为,他们只要听命于上级就可以了。这当然和他们实际上不受民众的约束有关。而他们的上级也往往只看他们是否听话,而不给他们在遵循宪法原则基础上的自由裁量空间。久而久之,官员们虽然表面上在宪法日还要向宪法宣誓,但他们已经成了不动脑筋,只知执行上级命令,或想方设法让上级认为自己执行了命令的人。因而行政官员的典型作法是,第一,以“上级没有指示”为名不作为;第二,作为一种“表忠心”形式,坚决执行甚至“加码执行”上级指示;第三,涉及到自己的切身利益,就可以私下违反,但同时消灭一切可能泄露的信息,以蒙蔽公众,尤其是上级。因而在信息的真假方面,上下级之间存在着猫鼠游戏。

实际上,任何说谎的人也都希望听到实话。一个官员不希望他的下级告诉他假消息,却想通过操控信息为自己捞到好处。这就是欺骗公众和上级。但这不可能,他的弄虚作假行为一定会给他的下级作出榜样,下级也希望他的下级说实话,而他自己说假话。由此形成一种不说实话的官场文化。而上级也深知这一弊端,所以经常会采取极端的命令形式,如“死命令”,“零容忍”,“清零”等,与其说是有技术上的意义,不如说是想用恐吓来遏阻谎言。就在2月20日武汉对新冠肺炎患者进行三天“清零”大排查刚刚结束的第二天,刑满释放且染病的黄姓女子就离开了武汉回到北京,这是对所谓“死命令”的极大讽刺,也还只是冰山一角。新任武汉市委书记王忠林感叹,“我们动用了这么多人力物力还不能做到全部查清,而记者暗访就能发现1000多例病患。”这不仅是由于因网上求救受压制和社区申请治疗等待无期限导致的居民对政府的不信任和反感,也是因为政府各层次之间存在着说谎与反说谎的博弈。而最终,这样的政府体制对自己的信息真假难辨。

历史将会证明,武汉政府这次犯了多大的错误。若想不再犯同样的错误,就要改变政府结构和官场文化,就要将官员的立场放在宪法的基础上。只有这样,官员们才能拂去遮蔽良知和智慧的尘埃。他们在考虑防疫时,一定在要保护公民宪法权利前提下进行思考,他们不会为了向上级交差,而只顾及上级当下关心的事情;他们会同时考虑公民防疫的当务之急和他们的综合利益;他们就会理解指数,人口密度和概率等概念,而不会不区别感染与否,可能性高低,一刀切地实施封闭措施;他们就会在市场和公民自治能够发挥作用的地方,尽量让他们发挥作用,而在不得不使用行政手段时,优先使用公布信息,提醒,警告和劝诱的手段,实在不得已时才采取强制性手段;他们也会最终清楚,越界采取行政行为不仅损害公民的权利,而且伤害自己的利益乃至生命。孔子说,“愚而好自用,贱而好自专。”真正聪明的人是善用别人聪明的人。武汉政府会发现,武汉这个高校云集的地方,正有着弥补他们决策智慧不足的不竭源泉。当然,最高的智慧是天道,世俗地,我们称祂“宪法原则”。

参考文献

《环球网》,“‘这病传染性真的非常强!’浙江驰援武汉女医生:进入ICU,我在心里喊了声‘我的天’”,2020年2月12日。
《新浪视频》,“武汉嫂子十级汉骂怒怼不作为”,2020年2月23日。
《中国新闻网》,“湖北404名警务人员感染新冠肺炎 4名在职警察身故”,2020年2月26日。
《中国新闻周刊》,“武汉广发肿瘤医院被临时征用,家属口述癌症患者被强制出院后的遭遇”,2020年2月15日。
W. Guan et al., Clinical Characteristics of Coronavirus Disease 2019 in China, the 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 February 28, 2020
安晴明,“给妻子买药的路上,被拦下24次”,《真实故事计划》,2020年2月29日。
黄霁洁等,“武汉一志愿者感染新冠离世,曾称“有一份力量就出一份力量”,《澎湃新闻》,2020年2月4日。
界弟,“一个叫柳帆的武汉护士,殉职了”,《医学界》,2020年2月15日。
荆楚视野,“武汉,一个父亲决定‘永久隔离’”,2020年2月25日。
李少婷等,“‘其他病人也不能不顾,是不是?’武汉新冠肺炎次生灾害侧记”,《每日经济新闻》,2020年2月18日。
你们的中产先生,“武汉,一个中产家庭12天消失”,《中产先生》,2020年2月17日。
腾讯视频,“女子炫耀老公‘派出所的可牛了’后 湖北鄂州两官员被免职并立案”,2020年2月22日。
萧辉,“武汉女子一度敲锣求助:‘只要母亲活命’”,《财新网》,2020年2月9日。
徐金波,“武汉居民出入小区实施更严格管控 最大限度减少流动”,《中新网》,2020年2月15日。
长江日报微信公众号,“强行出入小区还打人,拘!武汉查处一批违反防控规定人员”,2020年2月20日。

2020年3月6日于五木书斋

作者: flourish378

经济学家,儒家。

《【抗击新冠】为什么越界的行政行为会恶化疫情?|盛洪》有一个想法

  1. 这篇文章高屋建瓴,直指时弊,客观公正,逻辑严密,数据详实,充分显示了一个经济学家,一个学者,严谨的科学态度和为民请命的大爱情怀。建议送给习近平同志和中央委员会的领导同志,好好读一读,并引以为戒。
    文中所描述的社会现象不单单深刻反映了冠毒防疫时期普遍的社会状况,近些年来,在我国所有的行政权力指导下的大唿咙运动中,包括强拆违建、生态保护区、江河流域治理等等,这样违反宪法、漠视民众权利、一刀切的唯上、懒政、过激现象更是层出不穷,谓之祸国殃民也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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