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师精粹] 谏议制度及其现代意义(5)|盛洪

或问,民主和法治在监督权力方面更有效,谏议制度还有必要存在吗?答曰,强调谏议制度,并没有否定民主和法治。我们应该对所有的制度资源开放,尤其是本国的制度资源,既经历了国情的考验,又具有文化亲和力,为什么不能作为宪政体系中的一种制度呢?又问,谏议制度只是体制内的约束,对权力约束有限,能否有更强的约束制度呢?答曰,我们现在还没有做到古代士大夫的1/100,也没有实现真正的民主和法治,却说谏议制度也不好,那就什么约束也没有了。这难道不是阴谋吗?又问,从宋明亡于北方少数民族,是否说明竞争的结果证明谏议制度是失败的呢?答曰,军事失败并不能证明与之相关的制度是失败的,因为存在着文明悖论,即蛮族战胜文明民族。希腊和罗马都被灭了,但不能说明它们的制度和文化是不好的。那些灭掉罗马的蛮族在几个世纪以后又发现了希腊罗马文化是好东西。关键在于,我们不能简单以成败论英雄,而是要有对制度优劣的具体判断。我们要避免这样两个错误看法。一是说,现在的制度环境不好,所以我不能做我应该做的事情;一是说,小的改进没有意思,我要实现完美理想。我的回答是,知识分子在任何时候面对的都是有缺陷的社会,而我们不要希望一举建成一个理想社会,将社会从现有状态下一步步推进,才是我们应该享受的过程。

这是我在2015年3月14日下午在“明师精粹”研讨班上的讲课,原题为“宪政框架下的谏议制度及其现代意义”。

作者: flourish378

经济学家,儒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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